重要創新思維方法之發散思維
發布時間:
2018-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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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念
發散思維是指大腦在思維時呈現的一種擴散狀態的思維模式,比較常見,它表現為思維視野廣闊,思維呈現出多維發散狀。
發散思維又稱輻射思維、放射思維、擴散思維或求異思維。
(2)特性
A 流暢性
就是觀念的自由發揮。指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生成并表達出盡可能多的思維觀念以及較快地適應、消化新的思想概念。機智與流暢性密切相關。
流暢性反映的是發散思維的速度和數量特征。
B 變通性
就是克服人們頭腦中某種自己設置的僵化的思維框架,按照某一新的方向來思索問題的過程。
變通性需要借助橫向類比、跨域轉化、觸類旁通,使發散思維沿著不同的方面和方向擴散,表現出極其豐富的多樣性和多面性。
C 獨特性
指人們在發散思維中做出不同尋常的異于他人的新奇反應的能力。獨特性是發散思維的最高目標。
D 多感官性
發散性思維不僅運用視覺思維和聽覺思維,而且也充分利用其他感官接收信息并進行加工。發散思維還與情感有密切關系。如果思維者能夠想辦法激發興趣,產生激情,把信息情緒化,賦予信息以感情色彩,會提高發散思維的速度與效果。
(3)方法
A 一般方法
材料發散法——以某個物品盡可能多的“材料”,以其為發散點,設想它的多種用途。
功能發散法——從某事物的功能出發,構想出獲得該功能的各種可能性。
結構發散法——以某事物的結構為發散點,設想出利用該結構的各種可能性。
形態發散法——以事物的形態為發散點,設想出利用某種形態的各種可能性。
組合發散法——以某事物為發散點,盡可能多地把它與別的事物進行組合成新事物。
方法發散法——以某種方法為發散點,設想出利用方法的各種可能性。
因果發散法——以某個事物發展的結果為發散點,推測出造成該結果的各種原因,或者由原因推測出可能產生的各種結果。
B 假設推測法
假設的問題不論是任意選取的,還是有所限定的,所涉及的都應當是與事實相反的情況,是暫時不可能的或是現實不存在的事物對象和狀態。
由假設推測法得出的觀念可能大多是不切實際的、荒謬的、不可行的,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些觀念在經過轉換后,可以成為合理的有用的思想。
C 集體發散思維
發散思維不僅需要用上我們自己的全部大腦,有時候還需要用上我們身邊的無限資源,集思廣益。集體發散思維可以采取不同的形式,比如我們常常戲稱的“諸葛亮會”。
系統思維
(1)概念
系統是一個概念,反映了人們對事物的一種認識論,即系統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元素相結合的有機整體,系統的整體不等于其局部的簡單相加。這一概念揭示了客觀世界的某種本質屬性,有無限豐富的內涵和處延,其內容就是系統論或系統學。系統論作為一種普遍的方法論是迄今為止人類所掌握的最高級思維模式。
系統思維是指以系統論為思維基本模式的思維形態,它不同于創造思維或形象思維等本能思維形態。系統思維能極大地簡化人們對事物的認知,給我們帶來整體觀。
按照歷史時期來劃分,可以把系統思維方式的演變區分為四個不同的發展階段:古代整體系統思維方式——近代機械系統思維方式——辯證系統思維方式——現代復雜系統思維方式。
(2)方法
A整體法
是在分析和處理問題的過程中,始終從整體來考慮,把整體放在第一位,而不是讓任何部分的東西凌駕于整體之上。
整體法要求把思考問題的方向對準全局和整體、從全局和整體出發。如果在應該運用整體思維進行思維的時候,不用整體思維法,那么無論在宏觀或是微觀方面,都會受到損害。
B結構法
進行系統思維時,注意系統內部結構的合理性。系統由各部分組成,部分與部分之間組合是否合理,對系統有很大影響。這就是系統中的結構問題。
好的結構,是指組成系統的各部分間組織合理,是有機的聯系。
C要素法
每一個系統都由各種各樣的因素構成,其中相對具有重要意義的因素稱之為構成要素。要使整個系統正常運轉并發揮最好的作用或處于最佳狀態,必須對各要素考察周全和充分,充分發揮各要素的作用。
D功能法
是指為了使一個系統呈現出最佳態勢,從大局出發來調整或是改變系統內部各部分的功能與作用。在此過程中,可能是使所有部分都向更好的方面改變,從而使系統狀態更佳,也可能為了求得系統的全局利益,以降低系統某部分的功能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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